2008年1月8日 星期二

無用的家長同意書

無用的家長同意書-對於年滿二十歲之隊員,要求其須取得家長書面同意後,方能參加大型登山活動的迷思

因為大型登山活動比較危險,所以一定要有家長同意書?
首先,大型登山活動不見得比其他類型登山活動要來得危險,而是應該視路線、人員、裝備、天氣來綜合認定。而且危不危險是一種主觀的判斷,沒什麼標準可言。就算,大型登山活動真的比較危險,這與家長同意書之間的關係又是如何?是說身為子女的隊員不能對此種較危險的登山活動,自己作決定,自己負責,而必須要由父母來作決定,即便隊員已經成年了也是一樣[1]?參照對於隊員參加其他類型登山活動並不要求家長同意書的情形來看,似乎正是這麼一回事。個人並不想激進的主張只要成年就一定能夠清楚的分辨登山活動的危險程度,因為不論成年與否,今天隊員是否能夠清楚的認識登山活動的危險程度,實有賴於領隊是否有作真實且充分的資訊揭露。

路線的狀況為何、近期有無其他隊伍走過、領隊及嚮導自身登山資歷的揭露、有無充足的糧食飲水、有無妥適堪用的裝備,這些都是領隊應該要好好跟隊員報告的內容,讓隊員自己去評估自己的身心狀況是否可以應付這樣的活動內容,由隊員自己去決定是否想要跟著這一位領隊,並且服從這位領隊的指揮一起去探索台灣的山林之美[2],這樣子的一個決定是否適合由父母親代勞,這恐怕會是一個不小的問題。

基於對父母親的尊重,所以一定要有家長同意書?
要表現對父母親的尊重可以有其他方法,例如領隊以自己名義寄送活動通知書,內含活動時間、活動地點、行程計畫、領隊聯絡方式、留守聯絡方式、領隊及嚮導的登山資歷介紹以及針對一些被媒體長時間誤解並且放送的資訊加以澄清說明的內容。怎樣讓父母親知道自己的孩子要去爬山,個人以為這才是我們應該要去關注的重點,不要說父母親想打個電話跟孩子說說話,卻沒人接,而孩子也不知道跑去什麼地方。對父母親的尊重應該表現在「告知」這一件事情上,而不是忽略對於已成年隊員的尊重,甚至是以他們的自主性當作犧牲,來尊重父母親。或許論者會說,你現在不是父母,當然會這樣說,的確,不同的位置當然會有不同的視角來看待這整件事,但,我也必須要「提醒」對我提出這樣一個質疑的論者,不管怎麼說,你畢竟也曾經年輕過,你也曾經十五二十時過,如果換作是年輕的你,當你面對自己的自主性被犧牲,只為了成全對於父母親的尊重時,你又作何感想?個人以為,要尊重父母親不見得就一定要用如此強烈的方式,沒有必要非得犧牲「資淺」成年人的自主性,因此我會覺得尊重父母親不應該是要求家長同意書的理由。

因為可以保護領隊免於不理性的家長對其提出告訴或是損害賠償之訴,所以一定要有家長同意書?
這個問題必須要從同意這件事情來看,今天家長究竟同意了什麼?簡單的來說,就是家長同意自己的孩子參加登山活動,如此而已,沒別的了,而這樣子的同意並不代表家長放棄對於領導失當、決策有誤而導致子女傷亡的領隊,加以訴追或求償的權利。如果子女的傷亡事實上根本無法歸咎於領隊所為決策,家長同意書也不會成為訴追或是提起訴訟的障礙,今天不管怎樣作,遇到不理性的家長,他硬是要告,作領隊的最後還是得面對「訟累」,不會因為有一個家長同意書在那邊,就天下太平,安然無事。

走進法院後會不會有事,也不關家長同意書的事,而是在事實的調查、認定上,領隊是否真的「did something wrong」,因此家長同意書對於保護領隊免於訟累的功用幾乎是趨近於零。大家一定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不直接就說完全沒有呢?這是因為,或許會有不懂法律也請不起律師同時也沒有法界朋友的父母親,誤以為,簽了這份家長同意書之後,不管心裡覺得領隊有多失職、決策有多糟糕,都拿他沒皮條,因此最後或許會什麼事都沒有,只是,這樣子的可能性是高還是低,誰也說不準。同樣的一套論證也可以套用到家長對於指導老師、課外活動組或是學生事務處的師長進行訴追或求償的情形上,個人以為,家長同意書並不是「聊勝於無」,而是「於事無補」,幾乎是沒什麼路用的,所以,我實在是看不出來有什麼「堅強的理由」可以來要求成年的隊員一定得取得家長同意書後才能參加活動。

因為其他學校有,所以本校也應該有或是本校不能沒有?
對於這個理由,個人還滿無言的,只想問一句:「難道別人沒水準,我們也要跟著沒水準嗎」?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積極創新」四個字就可以丟到寧靜湖裡面去了。

最後
其實我能夠感受到課外活動組對於登山社的照顧與善意,我也無意去否定這樣子的事實,我只是打從心底覺得要求成年隊員要繳交家長同意書並不是個合理的要求。我並不是在作意氣之爭,我也不認為這件事到最後(不管結果如何)有所謂的輸或贏,我爭的只是一個「合理性」而已,既然加入山社,那麼在山社辦活動或是參與活動,我都希望是光明正大的,爬山應該是很愉悅的一件事情,沒必要躲躲藏藏的,因此,不論如何,我都希望可以在體制內,開辦中正山社的隊伍或是參加中正山社的隊伍,不管未來會怎麼樣,我還是想跟你們一起走下去。

[1] 如果今天有一位年屆不惑的教職員想參加大型登山活動,是否也要要求他先取得七十歲老媽媽的書面同意再來報名?如果今天有一位三十歲的碩士班研究生想要參加大型登山活動,是否也要要求他先取得六十歲老爸爸的書面同意再來報名?
[2] 同時,領隊同樣也會去評估、選擇,而這正是領隊有權選擇隊員的權力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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